[摘要] 为提升城市规划管理的合理性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规划的参与和监督,现将“区公安局退休民警自管会金盾花园修建临时用房”项目建设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:
RD-SPACING: 0px;COLOR: rgb(24,24,24);PADDING-BOTTOM: 0px;TEXT-ALIGN: justify;PADDING-: 0px;FONT: 10.5pt/3 宋体;PADDING-LEFT: 0px;MARGIN: 0px;LETTER-SPACING: normal;PADDING-RIGHT: 0px;BACKGROUND-COLOR: rgb(255,255,255);TEXT-INDENT: 2em;-webkit-text-stroke-width: 0px">为提升城市规划管理的合理性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规划的参与和监督,现将“区公安局退休民警自管会金盾花园修建临时用房”项目建设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: 一、项目名称:区公安局退休民警自管会金盾花园临时用房 二、建设单位:区公安局退休民警自管会 三、建设地点:金盾花园 四、拟审批临时建筑情况: 该临时建筑拟建于金盾花园内二单元外墙与金盾花园与迎春街71号宿舍楼间围墙内修建,建筑面积为85.36平方米,建筑层数一层,建筑高度3.6米。 五、公示地点:金盾花园及迎春街71号宿舍楼过道 六、公示时间:2015年11月16日—2015年11月22日(7天) 七、意见反馈:公示期间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区规划局建筑规划管理科。 八、联系方式:联系人:阳旗;联系电话:45693535。 特此公示 2015年1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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